近日,在上海某飯館內突發風險一幕。

某飯館職工將電動自行車電池帶進了店內充電,充電過程中,電瓶突然間冒出白煙並產生爆燃,所幸的是,店內消防噴淋第一時間被觸發,隨即這一險情被及時熄滅,沒有造成人員受傷。

依據靜安區消防救援支隊查詢,產生火情的這個電瓶為某沿街商鋪售賣的非標產品,消防部分已聯合商場監督管理部分進行了鋰電池溯源管理。
而飯館職工蘭某在人員密集場所為電瓶車電池違規充電,實施了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,蘭某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分。
靜安消防提示市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,加強安全意識,電動自行車要在集中停放區域進行充電,充電場所應滿意消防安全條件,不要擠在狹小空間或許室內充電,充電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,防止引起火災。